(八) 清的督抚
顺治年间曾实行一省一督制。康熙初年改为一省一巡抚,二三省一总督。乾隆中叶以后,确定全国8总督(直隶、两江、闽浙、湖广、四川、陕甘、两广、云贵)、15巡抚(江苏、安徽、山东、山西、 河南、陕西、福建、浙江、 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),成为定制。
直隶、四川、甘肃三省由总督兼巡抚事,省区与督抚辖区趋于一致。边疆地区推行军政合一的统治。在东北地区设奉天(盛京)、吉林、黑龙江,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,新疆设伊犁5个将军辖区。西藏、西宁设办事大臣辖区(办事大臣驻甘肃西宁府,辖青海地方)以及由中央理藩院直接管辖的内蒙古盟旗。内地18省(15巡抚加上三个总督兼巡抚事),加上5个将军辖区,共23个政区。
除去清带来的东三省以及外蒙、新疆外,我们来看一下明15省如何变成18省的。清的陪都改为盛京,所以原来的南直隶更改为江南省,后又拆分为安徽、江苏两省;湖广省拆分为湖南省、湖北省;甘肃省在元时已是十大行省之一,在明时并入陕西省,在清时又从陕西省中拆出,恢复为独立的一个省。
清末为加强防务,光绪十年(1884)建新疆省。十一年建台湾省,二十一年马关条约后,台湾割让日本。三十三年(1907)改原奉天、吉林、黑龙江3将军辖区为省。全国共24省。
(九)民国的省
辛亥革命后,撤销督抚。各省设都督、民政长分理军政、民政,都督旋改称将军,又改督军、督办。民政长旋改称巡按使,又改省长。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设主席为一省之长。并改直隶为河北省,改奉天省为辽宁省,又于边区增设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、青海、宁夏、西康6省。至此,全国计有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四川、西康、云南、贵州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浙江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河北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、青海、新疆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热河、绥远、察哈尔等28省;南京、上海、北平、天津、青岛、西安等6直辖市。抗战胜利后,台湾省归还祖国。并将战前东北3省地(伪满时分划为18省)分置为辽宁、辽北、安东、吉林、合江、松江、黑龙江、嫩江、兴安9省,全国共35省。
除直隶为河北省,改奉天省为辽宁省,其他省名均与清朝一样。让我们来看看新增的6省是从原来哪个省拆分出来的。内蒙古在清朝并末建省,由理蕃院直接管理,现在被拆分为热河、绥远、察哈尔三个省;民国时冯玉祥的西北军驻甘肃,冯玉祥为了巩固自己在西北的地盘,安置将领,以宁夏、青海距离甘肃省城太远,交通不便,不易发展为由,向蒋介石提出新设宁夏、青海两行省的提案,后成行。西康省主要是从四川和西藏中拆分,辖地包括现在川西及西藏东部,多数地区是以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。另外,外蒙古独立了。
(十)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
1、现在的三十四个省级地区
北京市(京)、天津市(津)、河北省(冀)、山西省(晋)、内蒙古自治区(内蒙古) 辽宁省(辽)、吉林省(吉)、黑龙江省(黑)、上海市(沪)、江苏省(苏)、浙江省(浙)、 安徽省(皖)、福建省(闽)、江西省(赣)、山东省(鲁)、河南省(豫)、湖北省(鄂)、湖南省(湘)、广东省(粤)、广西壮族自治区(桂)、海南省(琼)、重庆市(渝)、四川省(川、蜀)、贵州省(黔、贵)、云南省(滇、云)、西藏自治区(藏)、陕西省(陕、秦)、甘肃省(甘、陇)、青海省(青)、宁夏回族自治区(宁)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(新)、香港特别行政区(港)、澳门特别行政区(澳)、台湾省(台)
除京、津、沪、渝、港、澳六个省级市外,实际共28个省。我们看看民国的35省如何变成28省的。首先东北9省恢复东北3省;撤销察哈尔省,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河北、山西二省;撤销热河省和西康省,将热河省所属行政区域,分别划归河北省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,将西康省的行政区域划归四川省;绥远省变为内蒙古自治区;新增西藏、海南两省。
2、已撤销的省级以上行政区:
(1)大行政区:东北、华北、西北、华东、西南、中南
(2)省:平原、察哈尔、绥远、辽东、辽西、松江、热河、西康
(3)行署区:旅大、苏北、苏南、皖北、皖南、川东、川南、川西、川北
(4)直辖市:沈阳、旅大、鞍山、抚顺、本溪、长春、西安、南京、武汉、广州、重庆(建国初期)
(5)地区:昌都
2、一九四九年全国省级行政区一览
5大行政区 30省、1自治区、12直辖市、5行署区、1地方、1地区
中央直属
行政单位 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(保定市)、山西省(太原市)、平原省(新乡市)、察哈尔省(张家口市)、绥远省(归绥市)、内蒙古自治区(包头市)
东北区
(沈阳市) 沈阳市、鞍山市、抚顺市、本溪市、辽东省(安东市)、辽西省(锦州市)、吉林省(吉林市)、松江省(哈尔滨市)、黑龙江省(齐齐哈尔市)、热河省(承德市)、旅大行署区(大连市)
西北区
(西安市) 西安市、陕西省(西安市)、甘肃省(兰州市)、宁夏省(银川市) 青海省(西宁市)、新疆省(迪化市)
华东区
(上海市) 上海市、南京市、山东省(济南市)、苏北行署区(扬州市)、 苏南行署区(无锡市)、皖北行署区(合肥市)、皖南行署区(芜湖市)、浙江省(杭州市)、福建省(福州市)、台湾省(台北市)
中南区
(武汉市) 武汉市、广州市、河南省(开封市)、湖北省(武汉市)、湖南省(长沙市)、江西省(南昌市)、广东省(广州市)、广西省(南宁市)
西南区
(重庆市) 重庆市、四川省(成都市)、贵州省(贵阳市)、云南省(昆明市) 西康省(康定县)、西藏地方(拉萨)、昌都地区(昌都宗)
(十一) 中国自元朝开始的行省变迁
参考文献
谭其骧:中国历代政区概述
武艺:中国历代政区沿革
周振鹤:中国历史上自然区域、行政区划与文化区域相互关系管窥